甬体〔2012〕160号
2012年8月31日
为了规范体育局系统小型基建项目(含维修项目,下同)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集体利益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结合体育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资金规模3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建项目。
二、小型基建项目由各单位自主按本规定实施,局基建办加强指导和监督。基建工作要遵照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政策,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凡实施的小型基建项目必须有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或经局党委研究确定。严禁无故变更基建内容,将年度预算项目拆散实施或不实施,规避招投标,挤占挪用基建资金。一有发现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下年度预算安排中减少项目安排。
四、强化集体决策意识。各单位要成立3-5人的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法人担任,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同时,要明确分管基建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基建项目立项、招标、工程变更、设备购置、竣工决算等重要环节须经单位集体决定,有会议记录,有会议纪要。
五、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的基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见附件),1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坚持重要环节集体决定的原则,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六、资金规模10-30万元的基建项目统一由局基建办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造价预算审计和决算审计,1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审计。
七、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基建项目招标前,要在局网站信息栏上发布项目信息(项目内容、单位、投资预算、施工资质等),扩大参与面。施工单位确定后,要及时公布施工单位情况,接受监督。1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八、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的基建项目主体单位可视情况向社会邀请3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在明确基准价(局基建办委托专业单位审计后的造价预算)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性报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按照法定程序招标。1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可以由各单位集体决定,选择报价合理、信誉好、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承接工程项目建设。
九、严格合同管理制度。基建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支付工程款。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基建项目的施工合同须报局法律顾问审核。5-1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须将已签订的施工合同报送局基建办备案。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基建项目还须签订廉政合同。
十、严格施工管理。基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规范程序,按图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有效控制资金,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出具决算报告和竣工图。资金规模在10-30万元的基建项目决算报告和竣工图报送局基建办公室,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下达后,再与施工方完成资金结算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超预算范围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超概算10%以内的,由业主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出具工程联系单;超概算10%(含)以上的,报局基建办审定,但资金必须在本单位年度其他预算项目中解决。
十一、加强监督指导。基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局基建办和局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基建项目的集体决策程序、施工方确定、施工质量、资金支付、合同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抽查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做好基建资料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基建项目竣工结束后,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以备查询。
附件:小型基建项目实施流程
(适用资金规模10-30万元)
1.立项: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经集体研究确定实施项目,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建设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2.委托设计:委托设计方案,进行造价预算,向局基建办报送项目实施审批表和项目造价预算;
3.确定基准价:由局基建办委托专业单位在3天内对项目造价预算进行审核,确定基准价;
4.信息发布:项目主体单位起草发布项目信息(项目内容、单位、投资预算、施工资质等),报局基建办复核后,在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发布;
5.邀请竞价:邀请三家以上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施工竞价;
6.竞价准备:通知时间、安排会议、领导到场、组织评审;
7.预审:到会领导和专家对邀请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信誉、业绩预审;
8.陈述:通知邀请的施工单位到场,由分管领导(或各施工单位)介绍邀请的各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各施工单位当场提交事先密封的报价单;
9.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退场,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单,公布各施工单位报价。然后领导和专家依次发言讨论入围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综合各发言人意见,最后发言确定施工单位。而后,通知所有参与竞价的施工单位,通报所有报价及入围单位。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分管领导与入围施工单位进行进一步商谈,约定开工时间、工期等具体事项;
10.信息发布:会议纪要、信息公告等上报局基建办,由局基建办在体育局网站发布中标施工单位;
11.合同签订: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
12.完善施工方案;
13.施工监管:跟踪和监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
14.验收:组织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15.决算审计:出具竣工图和决算报告,上报局基建办进行决算审计;
16.存档:工程资料归档。